Terms of Use
使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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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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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目的
本条款的目的在于对用户在使用三阳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运营三阳光学公司网站(www.samyanglensglobal.com,以下简称“网站”)所提供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过程中相关的使用条件及步骤等事项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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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 条款的效力及变更
- ①本条款的内容将通过服务界面公告或通过其它方式向会员进行公示,且在会员注册服务的同时将发生效力。
- ②当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任意修改条款内容,且变更后的条款将通过第①项的方式予以公示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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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 条款外的准则
对本条款未明确做出规定的事项,应遵循电气通讯基本法、电气通信事业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指定的服务具体使用指南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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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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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服务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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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 使用协议的成立
- ①用户申请注册时勾选“同意”后提交申请即视为用户同意本使用条款。
- ②对用户提交的申请,经过公司审核通过后,即视为协议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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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使用申请
用户在注册界面填写如下内容后可提交注册申请。
- 1. 姓名
- 2. ID(识别号)
- 3. Password(密码)
- 4. E-mail(电子邮箱)地址
- 5. 年龄
- 6. 性别
- 7. 手机号码
- 8. 地址
- 9. 公司认为有必要填写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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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对用户申请的审核通过
对正确填写第5条规定内容后提交注册申请的用户,公司经过审核可同意用户使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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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 对用户申请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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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下情况公司可拒绝用户的申请。
- 1. 因技术问题无法提供服务的;
- 2. 非本人真实姓名或盗用他人名义等以虚假信息申请注册的;
- 3. 用户注册必填项目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
- 4. 用户以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良好风俗等目的申请的;
- 5. 根据第15条第3项规定失去会员资格的,但失去会员资格后经过1年以上且公司许可再次注册的用户除外;
- 6. 其他为满足公司规定的注册条件的。
- ②根据会员资格,部分服务可能会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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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下情况公司可拒绝用户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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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 协议事项的变更
当用户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与注册时填写的内容不同时,用户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方式和格式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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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 使用协议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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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服务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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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 服务使用的开始
- ①公司在审核通过用户的注册申请后即可开始提供服务。但部分服务只能到指定日期才能开始使用。
- ②因业务层面或技术层面的问题无法开始提供服务的,公司应通过三阳光学公司网站公告或向会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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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服务的变更及中断
- ①公司可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对全部或部分服务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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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对全部或部分服务进行限制或中断。
- 1. 提供服务的设备进行维修等不得以的情况;
- 2. 会员妨碍公司业务活动的;
- 3. 停电、设备故障、访问量暴增等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情况;
- 4. 其它天灾、国家紧急状态等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
- ③根据上一项的情况导致服务中断的,公司应根据第9条第2项的规定向用户通知。但因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系统管理员故意、无过失的硬盘问题、系统失灵等),公司可不予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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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 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
- ①对账号、密码进行管理的一切责任在于用户。
- ②发现自己的账号被盗用、滥用的,用户务必要向公司告知相关事宜。
- 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努力保护包括用户注册信息在内的用户个人信息。对于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公司应遵循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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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条 著作权
- ①与本服务相关的所有著作权归公司所有。
- ②在此声明:本网站中的所有信息将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 ③所发布帖子的权利的责任归发布人所有,未经发布人同意,除在网站内刊登以外,公司不得用盈利目的。非盈利性目的除外,且公司拥有发布帖子的网站内刊登权。
- ④会员不得对通过服务获得的信息进行加工、出售等把网站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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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条 用户发布的帖子
用户发布或注册的服务中的内容符合下列情况的,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即可删除相应内容。
- ①对其他用户或第三方诽谤,或以阴谋诡计损害他人名誉的内容;
- ②扰乱公共秩序、破坏良好风俗的内容;
- ③被认定为涉嫌违法的内容;
- ④侵害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它权利的内容;
- ⑤违反其它相关法规或公司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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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 信息的提供
公司认为对用户使用服务有必要的各种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信等方式向用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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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 服务使用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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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用户注销及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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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 用户注销及使用限制
- ①若会员想要解除服务使用协议,会员本人应通过三阳光学公司网站或通过公司指定的方式向公司提交解除申请。
- ②会员可随时要求公司消除自己的会员注册资格(用户注销),公司在收到用户的此要求后,应立即进入会员资格消除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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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对用户的会员资格采取限制、停止、取消等措施。
- 1. 注册申请表中填写虚假信息的;
- 2. 妨碍他人正常使用服务或盗用他人信息等违反电子交易秩序的;
- 3. 利用公司的服务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本条款禁止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 ④ 公司决定取消会员资格后,会员的注册资格将被消除。此时,公司应提前向会员通知相关事宜,且给会员提供做出解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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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 禁止转让
会员不得对会员的服务使用权限、其它使用协议中的地位等转让或赠送给他人,且对于帖子的著作权在内的所有权利及责任归发布帖子的会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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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 用户注销及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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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损失赔偿及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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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损失赔偿
- ①在免费提供服务期间,对于会员在使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失,公司都不负任何责任。
- ②会员违反本条款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该会员须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 ③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会员的违法或违反本条款的行为导致第三方向本公司要求赔偿或提起诉讼、提出异议等情况时,会员应承担责任,自费使公司免除任何责任。若无法让公司免责的,会员应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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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条 免责事项
- ①因天灾或等同的天灾的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免除公司对提供服务义务的责任。
- ②对责任在于会员的服务障碍,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 ③会员通过使用服务未能获得原本期待的收益时,公司不负任何责任,且会员通过服务获得的其它资料导致会员损失的,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对会员在三阳光学网站填写的信息、资料、情况的可信度及准确度,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 ④对于会员和会员之间、会员和第三方之间,以服务为媒介产生纠纷的,公司没有义务介入其中,且没有义务对相应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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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条 管辖法院
- ①就有关服务的使用,公司和会员之间发生纠纷的,未经双方坦诚协商之前,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②经过本条第①项的协商仍未能解决纠纷的,当事人可向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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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损失赔偿